闽农综〔〕27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茶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闽委发〔〕1号)的要求,年-年,全省组织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培育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成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个;培育“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个,建成一批特色农业大镇,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产值超百亿元农业产业强县。为确保“五千”工程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培育一千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2.创建一千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3.建设一千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实施方案
4.新增一千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方案
5.培育一千个“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培育一千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战略部署,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增强联农带动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发挥龙头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农为本、促农增收。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龙头企业发展的本质要求,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原料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作为龙头企业发展的基本取向,充分尊重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创业创新。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行分类指导,强化指导服务。三是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把创新发展作为龙头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龙头企业发展活力,促进转型升级。四是坚持三产融合、集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向后延伸建设冷链物流、产品营销和服务网络,拓展休闲农业,打造全产业链产业龙头。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的龙头企业集群。
二、目标任务
重点培育茶叶、畜禽、蔬菜、水果、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十个乡村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年力争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家。到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家以上,销售收入突破亿元。
三、建设内容
(一)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围绕十个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培植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行业领军的骨干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二)建设标准化基地。支持龙头企业自建标准化生产及原料基地,或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通过订单、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和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建设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行“一品一码”,实现所有产品可追溯。
(三)打造知名品牌。积极申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品一标”认证、GAP认证,争创名牌农产品。组织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的展览、展销会和“闽茶海丝行”推介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手段,将龙头企业的名牌农产品优先列入“清新福建﹒绿色农业”系列宣传。
(四)促进三产融合。鼓励龙头企业向后延伸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冷链物流、产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全产业链产业龙头。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在抓好生产、加工的同时,拓展观光、体验、农耕文化展示、休闲度假等新业态。
(五)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走“专精特新”的技术攻关道路,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部门联合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示范基地,联合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
(六)完善联农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采取保底价收购、加价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采取承贷承还、信贷担保等方式,缓解生产基地农户资金困难。探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合作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将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部署,积极做好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组织申报,开展市、县级龙头企业的认定与监管。要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各类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要主动靠前服务,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二)加大政策扶持。从用地用电用水、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品牌创建、上市融资、对外投资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支持龙头企业到现代农业产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产业集中区建立基地,创办农产品加工厂,开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支农资金要予以倾斜扶持。
(三)强化动态监管。修订《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做好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衔接。实行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估相结合的动态监管制度,组织龙头企业每季度报送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发展动态;每两年开展一次监测评估,监测不合格企业予以淘汰,并增补符合条件的企业,保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数量相对稳定。
(四)加强指导服务。省里每年组织1次农业产业化培训班,对各市、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培训,每年组织50名参加省厅开展的职业经理人培训班;每年组织10个以上龙头企业赴宁夏开展闽宁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开拓宁夏市场。根据龙头企业贷款需求,协助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做好银-企对接。发挥北京中科医院是治啥的曾任全国白癜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