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条件
为解决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通村公路连接提升问题,完善农村县乡联网公路建设,发挥路网综合效益,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年贫困县摘帽,确保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经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招商建设太康县逊母口镇通村公路及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康县境内
.2建设规模:通村公路约.8万元,路长98.76公里,路基宽5.5米以下,路面宽4.5米以下。村内道路约万元,路长.公里,路基宽4米以下,路面宽3米以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总投资:约1.33亿元
2.5计划工期:60日天
2.6标段划分:4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太康县逊母口镇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第2标段:太康县逊母口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第3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第4标段:本工程设计
2.7本次招商实行公开招商。
3、投资、建设和付款方式
3.1、项目资金由县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3.2、按财政评审价格由县财政以奖补形式直接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拨付给施工单位。
3.3、通村公路按4:3:3比例,分3年拨付(以县财政资金到账为准);村内道路按3:3:2:2比例,分4年拨付(以县财政资金到账为准)。
3.3、工程监理单位实行公开招标。
4、投资人条件
4.1一标段和二标段要求投资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八大员证件齐全)。
第三标段投资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与行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资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投资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同等及以上规模业绩相关证明(网上公示为准)。
第四标段本次设计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企业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3投资人需全额投入项目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