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太康县关于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工作

关于转发《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督导落实全市公路交通保通保畅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督导落实全市公路交通保通保畅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工作的通知》(周疫情防指办〔〕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2月16日

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督导落实全市公路交通保通保畅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督导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和《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使我市迅速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针对各县市区县、乡、村三级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进行督导检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周疫情防指办()19号)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已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阻断的国省干线公路、硬性隔离的农村公路,必须于2月17日12时前恢复通行。对必须设置的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按照规定做好人员测温、信息登记、车辆消毒等工作后允许人员车辆迅速通过,一律不得采取劝返、禁入措施。对体温检测异常者按照相关疫情防控程序处置。

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要在日常督导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要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撤销,并督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交通疏导,防止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公路交通拥堵,确保人员车道畅通。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移交指挥部督查组处理。

年2月16日团结一心的太康人必将取得伟大胜利太康加油、武汉加油。中国加油!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赢这场抗击病毒战所有人都在一起努力请您扩散给更多人知道这个消息如果您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添加下方王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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